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开区黄店镇 乡级
2024-02-10 2024-02-10
黄店镇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财物的使用与管理,贯彻履行节约、勤俭办学方针,坚持财务工作的民主、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的发展,依据中牟县教体局、中牟县财政局关于《中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我镇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在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由财务人员、教师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建制学校3-5人,教学点2人),对学校的所有经费、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做到收有凭、支有据,预算收入全部入财政专户,坚决杜绝小金库。学前班收入必须在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全部到财政所入专户,购买的学生教材费用凭书店开具的发票支出。

三、严格开支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公用经费零星支出需经校长同意,大额支出必须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上报镇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2、教师培训费按年公用经费的5%安排(交通费、资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补助的费用);

3、图书教学仪器购置费用按年公用经费总额的10%安排,图书、仪器的充实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4、维修费按年公用经费总额的12%安排,由中心学校统筹支配;

5、招待费本年度内只能比上年度减少,原则上不超过公用经费总额的2%;

6、出差办公开会到县(特殊情况租车必须有票)乘车、生活补助包干使用每人每天50元;出差到市包干使用每人每天120元;培训学习按文件要求执行。

7、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一定要编制好预算,控制经费支出,学年末学校不得出现赤字。校长离任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如有欠账,离任校长自己负责。

四、建立健全报账制度,原则上每两个月报账一次,根据公用经费拨付时间同镇财政所协定。

五、票据的鉴别与签字:学校每次报账前的票据先登录查询网站确认不假后,由教师代表,校长签字后方可报账。校长要对票据的真实性负总责,坚决杜绝白条子,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六、会计整理票据必须按科目进行分类,根据票据类别分类作凭证,做到分类细致,票证每张相符。票据都要注明经办人和事由,批量公用经费支出应附清单。

七、学校资产要认真填写实物登记卡片,新添置的物品应计入固定资产账,同时写明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的清单,做到账实相符。

附:公用经费支出科目:

1、日常公用支出科目:教学业务活动费、办公费、培训费、电费、电话费、取暖费、交通费(租车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费、招待费等。

2、专项公用支出科目:办公设备支出,专用设备支出,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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