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区的乡村教师补助方案《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乡村教师补助分配方案的通知》(郑经教[2017]51号)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关于乡村教师补助分配方案的通知》(郑经教[2019]75号),并将文件印发给区内各学校。方案规定,我区坐落在村庄的公办学校内所有在编在岗教师,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坐落在乡镇的公办学校内所有在编在岗教师,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其他学校在编教师在以上区域内交流支教交流一年及以上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900元。我局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文件内的发放原则及工作要求进行发放,我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自2016年9月起发放至今,每月随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