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乡村教师补助2020年均已发放到位,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发放标准及范围
我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具体情况,制定了我区乡村教师补助方案,并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郑经教[2019]75号)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乡村教师补助分配方案的通知》(郑经教[2017]51号)印发给区内各学校。方案规定,我区坐落在村庄的公办学校内所有在编在岗教师,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坐落在乡镇的公办学校内所有在编在岗教师,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其他学校在编教师在以上区域内交流支教交流一年及以上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900元。我局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文件内的发放原则及工作要求进行发放。
二、按政策落实乡村补贴
我区于2020年共发放989.92万元,其中,乡村教师补助发放村委会所在地小学共952名教师;乡村教师补助发放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共计299名教师。共发放乡村补助教师1251名。
三、工作要求
我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乡村教师补助方案来监督学校,按照发放原则控制发放人员,并且要求学校必须达到公示期。
我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后,区内各乡村教师皆对工作更加充满热情,工作情绪更加高涨,更多的教师愿意投身到偏远艰苦的乡村学校任教,并且更多的乡村教师表示要扎根农村,服务农村教育。
本着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发展,2021年我区将继续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区分配方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公示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员名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相关部门审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