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开区黄店镇 乡级
变更民族成份
黄店派出所户籍室
一、户籍地在本地 二、申请条件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15个工作日
不收费
郑州市经开区黄店镇004乡道东北侧黄店便民服务大厅
0371-62255557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书面申请;

4、《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