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5-05-21 2025-05-21
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政策
就业技能培训
国家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针对培训项目开展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技能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以每期开班机构提交的培训教学计划为准。
按照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关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课时规定执行
辖区内各办事处、职业培训学校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
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或常住地办事处社区
0371-89916010

(1)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证一卡任选,提供一个即可);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证一卡任选,提供一个即可),以及初高中毕业证的复印件;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两证一卡任选,提供一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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