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就业创业证申领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以及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1、已持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创业证》,可凭《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2、《就业创业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后有效。 3、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招用期间,《就业创业证》由单位保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期间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人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承包土地被征用人员中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1个工作日
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APP) 网上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 窗口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四大街经北二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市场809室。
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
0371-89916007

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受理——制证——领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