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 乡级
创业补贴申领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经核查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本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8年5月27日以后)。 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6日内注册且目前仍正常经营的企业(个体),符合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仍可申请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按8000元执行。
在郑州市区创业的郑州户籍(含巩义)返乡农民工,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准备齐全,经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部门。
九龙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南三环与宇龙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郑州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
0371-69680283

1、核查表;

2、创业者本人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贴在核查表照片栏);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6、员工花名册(应加盖单位公章);

7、能真实反映企业(个体)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下列其中一类即可:

(1)以单位名义为至少一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近3个月以上的证明(单位或区人社部门提供);

(2)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个体)近3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证明;

(3)以企业(个体)名称开户的银行账户支付员工工资近3个月以上转账记录;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