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 乡级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豫政〔2020〕14号); 2、《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郑人社办〔2020〕46号); 4、《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 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实施意见》(郑人社办〔2020〕148号)。
法定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创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9、网络商户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个人贷款35万上限
个人贷款: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 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申请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可申请地方扶持的贴息贷款,且申请单位需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
30个工作日内
潮河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电话告知
0371-86020773

个人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结(离)婚证等复印件或单身承诺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有特殊行业许可证,则需同时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其他经营证明

4、反担保相关材料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受理——审核——实地考察——上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