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创业证
2、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见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4、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申请:申请人向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初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区人力资源局审核;
(3)审核: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
(4)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