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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 乡级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1.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通过单位申领丧葬补助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 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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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咨询:0371-6678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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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书

2、工伤职工死亡证明

3、工伤职工火化证明

4、郑州市工亡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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