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 乡级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1.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通过用人单位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 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4.与工亡职工存在法定关系,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窗口办理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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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经开区四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社保窗口
固话咨询:0371-66786519
固话投诉:0371-85515117

1、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2、无经济来源承诺书

3、被供养亲属名下建设银行或邮储银行卡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

6、工伤认定书

7、死亡证明

8、火化证明

9、被供养亲属身份证

10、被供养亲属户口簿

11、郑州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