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申请材料齐全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与第二大街管委会2号楼
86008085
7个工作日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

 3、规划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4、供水(排水)设施拆除、改动、迁移方案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