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的
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的
" 【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 禁止下列行为:(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之一的,可以处以每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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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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