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
" 【部门规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年1月26日修正公布,住建部令第9号)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年1月26日修订公布,住建部令第9号)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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