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 【部门规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年1月26日修正公布,住建部令第9号)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年1月26日修订公布,住建部令第9号)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
66780121
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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