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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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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