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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的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的
【部门规章】《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无
66780121
复议诉讼
附件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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