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检测机构转包检测业务的处罚
检测机构转包检测业务的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发布,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二十九条第八项: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八)转包检测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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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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