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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10月18日发布,建设部令第82号)第二十五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未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或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未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以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667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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