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施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施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订,主席令第13号)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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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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