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发布,国务院393号令)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