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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施工企业未落实绿色施工措施的
施工企业未落实绿色施工措施的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施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措施。《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落实绿色施工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无
66780121
复议诉讼
附件
城管执法案件处罚程序流程图.pdf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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