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 办理人:收件员 办理时限:即时
审查标准:环节描述: 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或者实体大厅发起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或实体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由业务综合窗口进行网上预审材料,预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退回申请人修改、补正材料;预审材料齐全无问题,推送业务
受理 办理人:受理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网报审核。
办理结果: 1、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属于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制作并送《受理通知书》;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不予受理理由。2、经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核 办理人:审核员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结果: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审批服务实施部门按照审核标准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并联审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启动特殊环节的,依法进行辅助审查。
决定 办理人:决定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 制作《准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证照
办理结果: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并颁发证照。办结时间以许可结果送达办事大厅综合处出证窗口为准。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 办理人:送达员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审批结果移交发证窗口送达
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