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摊点备案服务指南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1.食品小摊点备案申请表
2.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3.拟从事的项目说明(包含经营项目、经营区域)
(一)现场监督投诉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电话监督投诉 66032512
(三)网上监督投诉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明湖市场监管所:经开区经南五路与第三大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潮河市场监管所:经开区经南四路十三大街瑞锦小区桂香苑南门服务中心三楼; 京航市场监管所:经开区南三环龙飞北街西北角新亚产业园三楼; 祥云市场监管所:经开区祥云办事处派出所北边院里; 九龙市场监管所:经开区南三环与宇龙街交叉口东北角; 前程市场监管所:经开区智通南街锦绣花园西门常庄村委会。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00 下午:14:30:0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00 下午:14:00:00-17:30 。
明湖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0620312; 潮河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0620315; 京航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9683659; 祥云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8276908; 九龙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8276910; 前程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6827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