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县级
2023-05-08 2023-05-08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三、实施主体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四、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2、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3、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5、重型车辆需要提供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证明;6、工商营业执照。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决定(五)送达

六、承诺办理时限

7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八、办理地点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配楼一楼2116。

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联系电话

0371-8602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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