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县级
2023-05-08 2023-05-08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终止经营

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终止经营

二、实施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三、实施主体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四、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企业报停(终止)申请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营业执照。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决定(五)送达

六、承诺办理时限

7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八、办理地点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配楼一楼2116。

九、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联系电话

0371-8602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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