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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行政处罚权责清单
施工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施工单位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建设单位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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