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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行政处罚权责清单
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监理单位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使用单位未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使用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使用单位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使用单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未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即重新投入使用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处罚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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